控方指控刘根深于2014年6月20日在海淀区红十字会献血中心非法组织两名男子刘某和天某献血,刘某和天某通过刘根深在朝阳西坝河刘芳北里社区非法献血。昂区,2014年7月9日,并通过霍某、柴某等6名献血员。于阳和刘根深当场被控制。
余阳说,他于2013年3月在中日友好医院当过保安,2014年6月失业后不久,他得知刘芳北里社区正准备组织自愿献血活动。于是他去刘备社区告诉公社。他有人想捐血,让他们把钱给他。但另一方说捐赠者必须持有血卡并签字才能拿到钱。花了十六到十七个人。于洋同意了,留下了一个电话。于洋回来后,到处寻找献血者。
2014年7月9日,余扬要求两名女孩捐血给刘芳贝莉社区。同一天,刘根深还主动通过网上一个小广告找到他,并带了十多人献血。献血者的补助金是每人500元。献血后,于阳拿出补助金。其中,于阳拿了50元,其余的人找到了,谁拿了钱,最后到真正的献血者手中只有两三百元。
事实上,警方已经收到事先报告,有人想组织非法卖血,所以在社区附近检控,这些人还没有献血得到控制。公诉人建议刘根深被判处10个月至1个月。被判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,判处刘根神6至8个月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相河花园街刘芳北里社区文化教育主任赵某说,他于2014年7月初接任刘北社区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。在接任之前,朝阳区为每个社区发放了15名志愿者捐赠者和7名后备捐赠者。社区共有22人献血。他的最后一位文化教育总监王某说,如果社区里没有这么多人,他可以打电话给余阳。
王说他接到了来自国外的电话。俞自称是中日友好医院的保安。有人愿意在医院捐血。他说这些人都是医院的护士和保安。他曾经参加过这种献血活动。因此,他告诉赵阳的电话号码是于阳。后来,赵联系了于阳,请他带16人去献血,每人500元。E社区。
检察官说,原则上,自愿献血活动应当针对社区内的人,但根据现行规定,任何外来社区人员都可以献血,而有关居委会人员没有认真核实身份。对献血者,如外国人和他人的安全身份查证等。居委会的工作存在缺陷,但工作人员不构成刑事犯罪。因此,检察机关将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,提出无偿献血条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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